时间: 2024-05-05 10:24:49 | 作者: 斯诺克直播在线观看球迷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2023年5月9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14号),赞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本次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95,238,095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 10.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99,999,997.50元,坐扣保荐、承销及另外的费用(含税金额)人民币11,499,999.98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988,499,997.52元,已由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年8月7日汇入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会计师鉴证服务费及信息公开披露费等与发行直接相关的费用人民币3,186,954.0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85,313,043.47元。
2023年8月8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这次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做了验资,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ZC10364号”《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根据有关监管规定,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均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相关证券监管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542,196,417.40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表:
减:23年第四季度支付发行股票律师费及鉴定咨询服务费 2,030,188.69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办理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有关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并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文件等事项。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名称 开户行 账户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2023/12/31截止日余额 储存方式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东升支行 47 988,499,997.52 288,293,912.50 活期(协定存款利率上浮)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中山东升支行营业部 8 0.00 107,844.85 活期(协定存款利率上浮)
湖州三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东升支行 8066 0.00 49,420,701.32 活期(协定存款利率上浮)
湖州三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东升支行 083160 0.00 30,162,796.85 活期(协定存款利率上浮)
泰州三和管桩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山分行 03610 0.00 113,914,661.47 活期(协定存款利率上浮)
泰州三和管桩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榄支行 01895 0.00 50,277,217.45 活期(协定存款利率上浮)
泰州三和管桩有限公司 理财账户(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8 0.00 10,019,282.96 现金资产
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628.61万元、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 910,437.10元。
截至2023年8月14日,公司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实际投资额为2,628.61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浙江湖州年产 600万米 PHC预应力高强度混凝土管桩智能化生产线 江苏泰兴 PHC 预应力高强度混凝土管桩生产线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事项中预先支付发行费用910,437.10元及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实际投资额2,628.61万元,已经全部置换完毕。
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州三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泰州三和管桩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共 30,000万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通过的议案额度,且于2023年 12月 27日转至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非募集资金专户“2”银行账户中。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9月19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州三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泰州三和管桩有限公司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序号 产品发行方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起息日 到期日 购买金额 理财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累计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对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授权额度,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其中“银河金山收益凭证14026期产品”暂存于理财账户中,余额为人民币10,019,282.96元。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542,196,417.40元(未包括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支出300,000,000.00元),其中532,177,134.44元以活期(协定存款利率上浮)形式存放于监管账户,另10,019,282.96元存放于募集理财账户“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的资金账户。
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我们认为,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和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7,127,126.36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1) 本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自募集资金到账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但在推进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客观的因素,包括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市场变化等,受此影响,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浙江湖州年产 600万米PHC预应力高强度混凝土管桩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累计投资进度为0.13%,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推迟。公司管理层将持续对该项目进行评估和分析,合理安排募集资金的使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不存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628.61 万 元、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 910,437.10 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上述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事项中预先支付发行费用910,437.10元、江苏泰兴PHC预应力高强度混凝土管桩生产线万元以及浙江湖州年产 600万米PHC预应力高强度混凝土管桩智能化生产线万元,均已经全部置换完毕。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赞同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州三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泰州三和管桩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企业独立董事、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共30,000万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通过的议案额度,且于2023年12月27日转至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非募集资金专户“2”银行账户中。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报告期内不存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542,196,417.4元(未包括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支出300,000,000.00元),其中532,177,134.44元以活期(协定存款利率上浮)形式存放于监管账户,另10,019,282.96元存放于募集理财账户“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的资金账户。公司将根据项目资本预算,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将上述募集资金陆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支出。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